关于开展“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建设活动的通知
2014-04-30      阅读次数: 1407

关于开展“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建设活动的

通知

 

各学院、各班级: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建立党员先进性长效工作机制,根据《江苏理工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苏理工学〔2013192号文)第八章“党员示范宿舍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建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创优党员示范宿舍·为党旗增光添彩

二、活动目的

以宿舍为窗口,让学生党员公开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增强学生党员的责任感、荣誉感,引领学生党员更好的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提高学生党员的思想道德修养及专业素养,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进一步推动全校基础文明建设与学风建设。

三、工作进程及具体要求

1.4月295月9,所有学生党员填写党员示范宿舍挂牌申请表,简述个人在宿舍里综合表现、宿舍文明卫生状况及联系宿舍情况等,由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达到党员示范宿舍要求的,进行第一批“党员示范宿舍”挂牌;对未达到党员示范宿舍要求的党员宿舍,不予挂牌,并限期整改。

2.5月155月22,对第一批没有达到党员示范宿舍要求的学生党员宿舍进行督查整改,经整改后达到要求的,进行第二批挂牌。

3.5月235月31,对还没有达到要求的学生党员宿舍进行批评教育并进一步整改,在6月8前全部完成党员示范宿舍的挂牌。

4.对逾期不申请挂牌,或经所在学院检查督促整改仍不合格者,学校将对学生党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组织处理。挂牌后的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如出现严重违反《宿舍生活规范》等规定的,一经发现,给予责任人严肃处理。

四、总结表彰

“七一”前,学校将对在此次创建活动中综合表现突出的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及个人进行表彰,并设立优秀组织奖。

附件一:学生党员示范宿舍挂牌申请表附件一.doc

附件二:学生党员示范宿舍汇总表附件二.doc

附件三:学生党员联系宿舍汇总表附件三.doc

 

 

 

 

 

艺术设计学院

                       201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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