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201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我校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按照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持续改进的理念,依据《江苏理工学院关于制订201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结合2015年我校校内专业评估的实际,201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格式与框架保持与2015级一致的基础上,特作以下调整:
1.关于毕业总学分
各学院应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能力要求,确定各专业毕业总学分。毕业总学分原则上由原来的180学分调整为160学分,工学类、师范类专业毕业总学分可为180学分。相应学院(专业)应加大课程重组和整合的力度,科学、合理安排教学内容,进一步优化课程结构,通过自主学习和“N+1”考核方式,提高各类课程(尤其是实践课程)效率。同时,减少必修课程门类与时间,实践课程适当压缩环节和时间。原则上选修课程要达到总学分的10%,鼓励各专业在专业选修课中设置“创新实践”课程(2学分),主要用于学科竞赛等实践创新活动。选修课要为学生知识拓展、能力训练、自主选择、取长补短、专业方向、辅修兼修、产教融合、定向就业、考研留学等创造条件。
2.关于教师教育课程
为进一步提高(职教)师范生从师任教的理论素质和基本技能,按照教育部《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教师〔2011〕6号)、《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教师〔2012〕1号)要求,各师范类专业教师教育课程设置作适当调整(见附件)。相应专业要根据专业特点及就业面向,结合教师资格证全国统考的具体要求,科学合理地构建学生良好的教育学科知识结构并构建提高教师教育能力、教学管理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的课程体系。
3.关于第二课堂
作为第一课堂的有效延伸和重要补充, 第二课堂对于培养学生的特长、技能和综合素质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第二课堂学分不计入总学分,依托大学生成长服务平台Pocket University(简称PU)实施。凡我校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应至少累计获得2个学分,具体项目设置与学分认定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其他
未作说明的,同2015级要求。
请各学院于8月20日前完成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并将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邮箱tctjyk@jsut.edu.cn。
附件:201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格式与内容.doc
教务处
201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