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征入伍相关政策
2016-03-21      阅读次数: 1746

 

应征入伍相关政策

应征入伍的程序

 (一)参加兵役登记630前)。根据《国防法》、《兵役法》的规定,2016231日前年满1822周岁、户籍在本市的男性公民,或在我市就读全日制高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均应进行兵役登记。兵役登记的方法是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填写个人信息进行登记。适合青年也可前往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人武部进行登记。往年已进行过兵役登记的青年,应当持“兵役登记证”前往户籍地兵役机关进行年度核验。

 (二)应征报名81前)。兵役登记完成后,有参军意向的青年还应进行应征报名。具体报名的方法是登陆“全国征兵网”(网站同上),点击“应征报名”,填写完善个人信息及参军意向。网上报名遇到问题的青年(如学历专业审核不通过等),可前往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兵役机关进行手工报名。

   (三)体检和政审81-8月底)。被兵役机关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公民,接到体检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高中以上学历证书、兵役证、户口簿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等到区征兵体检站接受体格检查(一般由所在镇或街道统一组织)。经过体检并合格的对象,接受政治审查。应征公民应如实提供自己及家庭主要成员的有关情况。

 (四)办理入伍手续8月底-9月初)。经体检、政审合格,被批准入伍的应征公民由县级兵役机关负责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应征公民接到通知书后,应按规定办理户口注销、转党(团)关系、领取被服装具等。在此期间,要注意安全,注意饮食卫生,不要远离住地,随时准备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报道。在新兵到达部队一个月内,其家属所在区政局,领取“优待安置证”凭证享受国家给予的优抚政策。

 (五)检疫复查9月初-10月底)。检疫复查是指新兵到部队后接受身体检查和政治复查。在规定时间内如发现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役的,将被送回原籍,作退兵处理。

 

应征入伍的基本条件

(一)   征集对象。以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2016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正在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以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入伍。

(二)   征集条件。男青年为20161231日前年满18岁至20岁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岁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的年龄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征集年龄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满17周岁,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三)   基本身体条件。按照国征【2014】年四号《关于印发<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身高标准:应征男青年身高160cm以上。体重标准: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标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准分子激光手术半年以后,无并发症。

 

高等学校学生参军入伍相关优惠政策

《兵役法》第55条规定: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读。

(一)   学费补偿代偿及减免

    征入伍服义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者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以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及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除外。

申请流程

1、登录www.gfbzb.gov.cn填写、打印申请表。2提请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3、将审核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回学校。

(二)升学复学 

1)应征入伍义务兵役钱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允许复学或入学。(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3)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毕业后,免试入普通本科。(4)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考试笔记成绩总分加10分。(5)高职(专科)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6)退役大学士兵或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三)就业服务

1)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道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生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3)在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4)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拿出一定比例的工作岗位定向招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5)退役1年内的自主退役士兵可按规定免费参加教育培训;退役1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资助或者补贴。
6)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8000元,最高上浮20%
7)乡镇补充干部、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时,注重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对返乡务农大学生士兵,鼓励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村居两委班子的选举。
8)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发给经济补助,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四)成长成才

1)选取士官,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军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2)参考军校,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年龄放宽1岁;大专毕业生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进入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

3)保送入学,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4)士兵提干,本科以上学历,入伍1年半以上,可以列为提干对象;根据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优先列为提干对象。

 

逃避服兵役行为的法律责任

《兵役法》第66条、《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第45条规定:有服兵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适龄公民有上述行为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其处以当地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二倍以上八倍以下的罚款。受到前款处罚的适龄公民,仍然有义务服兵役。  

我市城区义务兵相关待遇(2015年标准)见附件应征入伍有关政策 2016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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