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理工学院实验室综合效益评估办法
2015-05-18      阅读次数: 2015

为加强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有效利用实验室资源,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投资效益,把我校实验室各项工作不断推向一个新的台阶,根据国家教育部对实验室的评估标准,结合我校教学、科研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评估办法。

一、评估范围

全校所有的教学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以实验室为单位进行综合效益评估。

全校实验室分为:公共机房、专业机房、公共基础实验室、专业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科研实验室、技能实训室、工作室、语音室等类型。

二、评估原则

实验室综合效益评估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估结果能够反映实验室的客观实际,把实验室工作导向提高效益和教学、科研上水平之路。

三、评估组织

1.实验室综合效益评估实行学院、系部自评、学校二级评估制度。

2.教务处、资产处具体部署综合效益评估工作,公布实验室综合效益评估结果。

3.学院、系部自评

学院、系部成立由分管院长(系主任)任组长,实验室主任和有关专家任组员的自评小组,负责组织本学院、系部实验室综合效益评估,按照《江苏理工学院实验室综合效益评估记分表》(见附表)中所列评估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自评记分,并写出详细的自评报告。

4.学校评估

(1) 学校由分管副校长领导,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

(2) 学校成立实验室综合效益专家评估组,根据学科类别设立23个评估小组,每个小组设小组长1人;

(3) 按照《江苏理工学院实验室综合效益评估记分表》中所列评估内容和评分标准,采用查看资料、听取报告和实地察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记分。

四、教学实验室的评估内容

教学实验室综合效益评估的内容包括:实验室综合效能、实验教学效果两大部分。实验室综合效益评估采用记分制,满分为100分;无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实验室满分为90分。

1.实验室综合效能(满分为50分)

(1) 实验室利用率(满分为40分)


每年实验总人时数为各门实验课时数乘以学生人数之和;实验室额定课时数见附录表。


其中:实验室使用面积为学生实验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包括实验准备室等;每生占有标准面积:基础、专业实验室、技能实训室、工作室3.0平方米,机房、语音室1.5平方米

实验室利用率100%,得40分;细化分值见实验室综合效益评估记分表。

(2)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利用率(满分为10分)


有效机时:准备时间+工作时间;

    定额机时:参照实验室额定课时数。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利用率100%,得10分;细化分值见实验室综合效益评估记分表。

2.实验教学效果(满分为50分)

(1) 教学型实验室(满分为50分)

学生成果30分,教师教学型成果20分。学生成果计算方法由教务处、团委、学工处等部门统计的学生成果统计进行折算。教师教学成果计算方法按照《江苏理工学院教学和科研突出成果奖励暂行办法》中的教学研究分折算。具体分数与对应的实验室由主管教学院长分配,不重复统计。

(2) 科研型实验室(满分为50分)

由学生成果、教师科研、对外服务两部分组成。其中学生成果、教师科研成果占40分,对外服务占10分。学生成果计算方法由教务处、团委、学工处等部门统计的学生成果统计进行折算。教师科研成果计算方法按照《江苏理工学院教学和科研突出成果奖励暂行办法》中的科学研究分折算。对外服务成效按资产处统计的对外服务金额计算。具体分数与对应的实验室由主管教学院长分配,不重复统计。

五、评估时间

实验室综合效益评估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年初进行。

六、表彰奖励

1.实验室综合效益评估结果张榜公布。

2.各学院、系部要对实验室综合效益评估进行全面的总结、分析,充分利用评估结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提高实验室综合效益。

3.学校将把实验室综合效益评估结果作为今后实验室投入、单位年终考核评优、实验教学补贴工作量的重要依据。对综合效益好、工作水平高的实验室予以表彰,并重点投入;对效益低下、工作水平上不去的实验室减少甚至停止投资,进行整顿,限期改进,以达到“发挥效益,提高水平”的目标。

七、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资产处负责解释。


附件:1.江苏理工学院教学实验室综合效益评估记分表.doc

     2.刘海粟艺术学院实验室类型统计表.xls


江苏理工学院教学实验室综合效益评估记分表

学院、系部:实验室:

序号

项目

评估项目内容

指标内涵

评估标准

自评

校评

备注

分项目

分值

A

B

C
























实验室综合效能


50


1

实验室

利用率

40

其中:

公共机房的额定课时数为30/年×5/周×6课时/=900课时/年;公共实验室、技能实训室、语音室的额定课时数为30/年×5/周×5课时/=750课时/年;专业机房、基础实验室的额定课时数为30/年×5/周×4课时/=600课时/年;专业实验室、工作室的额定课时数为30/年×5/周×3课时/=450课时/年;科研实验室的额定课时数为30/年×5/周×2课时/=300课时/年。

实验室使用面积为学生实验场所的使用面积;每生占有标准面积:基础、专业实验室、技能实训室、工作室为3.0平方米,机房、语音室为1.5平方米。

100%40分;

80%2030分;

每减少2%1分。

60%79%

1020

60%

010




2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利用率

10

有效机时:准备时间+工作时间;

定额机时:参照实验室额定课时数;

100%10分;

80%810分;

每减少10%1分。

60%79%

47

60%

03






序号

项目

评估项目内容

指标内涵

评估标准

自评

校评

备注

分项目

分值

A

B

C

实验教学效果


50

教学型

学生成果

30

由教务处、学工处、团委统计的学生获奖成果计算

省级一等奖、国家二等奖以上、专利等,

2530

省级三等奖以上、专利、文章等

525

市级、校级一等奖以上等,

05




教师教学成果

20

计算方法按照《江苏理工学院教学和科研突出成果奖励暂行办法》中的科学研究分折算。

奖励3万元以上,

1520

奖励0.5万元以上,

515

奖励0.5万元以下,

05




科研型

学生成果

40

由教务处、学工处、团委统计的学生获奖成果计算

省级一等奖、国家二等奖以上、专利等,

2530

省级三等奖以上、专利、文章等

525

市级、校级一等奖以上等,

05




教师科研成果

计算方法按照《江苏理工学院教学和科研突出成果奖励暂行办法》中的科学研究分折算。

奖励3万元以上,

1520

奖励0.5万元以上,

515

奖励0.5万元以下,

05




对外服务

10

按资产处统计的对外服务金额统计

20万,810

520万,

47

5万,

03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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