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4-09-12      阅读次数: 1422

 

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江苏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请各班级认真做好本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一、收集《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请各班长收集调查表,交给班主任,由班主任核查调查表中是否加盖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于9月15日之前交给班主任(以此作为享受国家、省政府和学校资助的依据之一)。如果学生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不再收集《江苏理工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贫困材料有效的学生名单已公布在艺术设计学院网站中的学生工作栏里)
     二、收集《江苏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经济确实困难,需申请享受国家、省政府和学校资助的同学,填写《江苏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各班长于9月15日之前收集申请表交给班主任,由班主任核查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是否属实。
        三、各班级评议小组和认定工作小组统筹认定。根据学生提交的两种表格,各班级评议小组和认定工作小组统筹考虑,认真评议,确定本班级(或专业)各档次(一般困难、困难、特殊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格(评议小组由班主任、班干部以及部分普通同学组成)。
请各班级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江苏理工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江苏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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