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机关有关部门: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在校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高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江苏理工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4年3月7日
江苏理工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在校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高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所称“学生突发事件”主要是指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性意外事件,如学生自杀、自残、自虐等事件,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学生重大失窃事件,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学生宿舍发生火灾事件,学生突发性疾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等事件。
二、本预案是学校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的主要依据。学校一旦发生学生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全力投入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三、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原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
四、学校成立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和保卫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院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后勤基建管理处、团委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
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学生突发事件的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突发事件处理的具体策略;
2.组织和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突发事件,并及时将重大恶性突发事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3.密切配合医疗、防疫、公安等机构对事故的处理;
4.负责事件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5.总结事件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五、部分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
(一)学生自杀、自残、自虐等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自虐等事件,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保卫处、学生工作处、班主任或辅导员;
2.班主任或辅导员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及时将伤员送至校医院或市区医院;学院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3.学院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案件的侦查工作。
(二)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理
1.学生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辅导员;
2.班主任或辅导员在获悉学生擅自离校的情况后,应立即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同时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该学生的去向;
3.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学院应在1小时之内将情况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汇报,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4.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1小时之内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三)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知情人员应立即报告学校保卫处,并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辅导员;
2.学校保卫处和班主任或辅导员在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校医院或市区医院诊治;同时班主任或辅导员应立即将情况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
3.学院应在获悉情况后1小时之内报告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4.发生学生伤亡的,学院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5.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将后果严重的学生打架事件,在1小时之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6.学院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尽早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及时查清突发事件的原因和经过;
7.相关学院应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
(四)学生重大失窃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重大失窃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保卫处报案,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辅导员;
2.班主任或辅导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保护现场;
3.学校保卫处在接到报案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勘察,同时除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外,还应在1小时之内将情况及时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汇报;
4.学校保卫处和相关学院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察和事件的调查工作。
(五)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的处理
1.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班主任或辅导员在接到通知后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2.学院应在1小时之内将情况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汇报,并积极配合医院和交警部门,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
3.学院应配合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六)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处理
1.学生宿舍发现火情后,值班人员和管理人员应立即组织学生撤出学生宿舍,并迅速报告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和校领导;
2.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
3.派出人员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火灾现场。
六、对学生突发事件的知情报告是全校师生员工的责任和义务。对重大的学生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的,对获悉学生突发事件发生而未及时到位进行处理的,学校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