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各班级:
2012-2013学年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按照新修订的有关制度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德智体各方面全面发展;
2. 当学年两学期智育综合分都在90分以上或当学年两学期智育综合分都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5%;
3. 体育成绩良好以上或取得省市级以上体育竞赛奖。
校级三好学生总数不超过学生总数的10%。
(二)优秀学生干部
1. 在班委会、团支部、校(院)团委、学生会任职超过两个学期的干部,政治立场坚定,德智体全面发展;
2. 当学年两学期智育综合分在80分以上或当学年两学期智育综合分都在同年级同专业前50%,或当学年两个学期均获得奖学金。
3. 能积极完成学校和学院布置的各项任务,工作热情、主动、踏实、负责,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4. 作为主要贡献者所负责的工作或所带领的团队取得突出成绩。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总数不超过学生总数的5%。
(三)当学年有以下任一情况的将不得评选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1、有一门以上不及格科目
2、宿舍规范分在80分以下
3、体育成绩在良好以下(不包括良好)
4、有通报批评或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
(四)校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参见《学生手册》有关条款
二、填表要求及相关说明
1.评选审批表一式二份,用黑色钢笔(或黑色水笔)填写,要求字体端正整洁;
2.评选审批表中的每一项内容都要填好,如果没有的就填“无”;
3.评选审批表中“主要表现”一栏中主要填写历年获得各类奖学金、获各类奖励以及平时的表现;
4.校三好和校优干不能同时兼得。
5.大一同学不参加此次评选。
请各班级符合条件的同学下载附件中的表格(一式两份)填写好后于2013年11月26日前交到艺术设计学院学工办(64#-210)。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6953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