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走读通知
2013-05-27      阅读次数: 1426

各班级

为了做好我校学生走读管理工作,现就学生走读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与手续办理

1.因本人患病等原因不宜住集体宿舍,且家庭居住地在学校周围方可申请走读。

2.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走读申请。所在学院审核学生走读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学生走读申请表》。

3.学生认真填写《学生走读申请表》中相应的内容,并由学生家长到所在学院,在学院辅导员现场指导下,在《学生走读申请表》“家长意见”栏中填写明确意见,写明“走读期间,学生在校外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学生本人及家长负责”,并签名。

4.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盖学院党委或党总支公章;学校审核,并签署意见。

二、有关要求

1.办理时间5月27日至6月3其它时间原则上不办理走读申请的审批手续。

2.填写要求。《学生走读申请表》中“家长意见”栏必须由家长本人到学校填写,其他人不得代填;

3.材料要求。学生申请走读,家长学生必须到64#-210找庄老师办理,携带户口簿及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一份作为申请材料附件。

4.其他要求。学校审核同意后,学生将审核完备的《学生走读申请表》复印三份,一份交所在学院留存,一份自己留存,一份交公寓门卫办理相关退宿手续。

                   艺术学院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七

附件1(走读申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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